“民曹尚书张仲江,殿前失仪,藐视君威,又殴打朝臣,廷尉左监,按律如何处置?”
无论个人感官如何,张喜身为民曹尚书,朝廷重臣,竟然在大朝会上当着他这个天子的面公然殴打下属,若是轻轻放过那以后百官还不人人自危?
因此这个口子是绝对不能开的,必须从重处罚。
廷尉左监法衍略作思索,天子显然是厌弃了张喜的,那么就要按照律法重惩张喜,绝不留人话柄,于是俯身行礼道:“启禀国家,张尚书所犯之罪有二。”
“其一,无故殴打下属,犯《贼律》之殴人罪!”
“其二,殿前失仪狂悖,犯《朝律》之大不敬罪!”
“殴人罪,致使郑侍郎伤情至此,当笞刑八十,然张尚书有大夫爵,可缴纳罚金四两抵罪。”
“大不敬罪,轻则免官削爵,中则斩左趾,重则腰斩!”
“如何量刑,当由国家圣裁!”
刘辩点了点头,法衍这是缺大德……这是懂朕心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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