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21年8月,在蒙古回军的三个月后,也就是山东河北百姓的情绪彻底被西征将士们点燃之后,赵朔正式下达了《移民令》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一,山东、河北百姓,自愿报名,向着西方进行移民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二,这些移民不会单独行动,而是五千人为一个单位,向着移民目的地行进。到了地方之后,会分给这五千人成片的土地,进行耕种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五千人里面的青壮年男子,十年内按照府兵计算待遇,不用交任何赋税。但是,必须参加军事训练,既保护移民点,又在必要的时候接受官府的征调,参加剿匪,或者镇压叛乱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三,移民一路之上的花费,由官府进行负责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地方之后,每户人家可以获得一百亩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分配的土地看起来的确很多,实际也确实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不算过分。

        很简单的道理,在隋唐初年,实行均田制的时候,分给每个男丁的就是一百亩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田不是全部种粮食,还要分出田地种桑树。而且,由于生产力的限制,为了爱惜地力还要进行了轮耕。一年的收成,也就是满足一户人家达到小康生活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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