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,参与灭金之战的府兵参与战利品的分配。他们的赏赐,为赵朔麾下正规军一半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顺利灭金,对山东、河北的百姓也有好处。灭金五年后,山东河北田地赋税永远由四成降为三成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不能马上降低赋税了。毕竟,灭金之后要收拾金国的烂摊子,要扩充军队占据更大的地盘,都需要大量的钱粮。钱,赵朔不缺。粮食,赵朔却是变不出来的。除了灭金之后想办法勒索一下宋国之外,就只能让山东河北的百姓负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《灭金令》的第三部分,就是对金国占领区百姓的政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凡金国城池,若是蒙古军来到之时开城投降,并且出丁壮帮助蒙古军攻城,蒙古军保证他们生命财产之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非但如此,原属金国之地还会和山东、河北一样,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,减轻百姓负担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均田两年后官府才会向百姓收取田地赋税。

        换言之,赵朔要给百姓两年的时间休养生息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,金国为了应对蒙古人的强大压力,既穷兵黩武,又没办法从贵人豪强身上征税,百姓们被祸祸了个不轻。这些百姓的确需要时间休养生息,发展生产。起码,饿着肚子也没法好好种田不是?

        对于负隅顽抗的金国城池,赵朔的政策则是按照蒙古军的老规矩,除工匠、年轻女子、不高过车轮的孩子外,尽数斩杀。当然了,凡是在此城内反戈一击之人,不但免死还会发下赏赐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《灭金令》之外,赵朔还给孙威发下一道旨意,让他将棉甲的库存整理出来,并且加紧制作棉甲,以待入冬后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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