棒子自诩为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。
政权主要由行政院、立法院和法院三部分组成。
监察官理论上应该是属于行政院中的法务部。
可实际上却完全独立在法务部之外,享有非常高的独立性!
甚至具有远超上级部门的巨大权柄!
具体下来,棒子监察官竟然会有办案权!
比如一个大案要案,别的国家都是由警察主导案件侦破。
而在棒子国,负责的人却是监察官,警察只是他们的打手。
一个案件,监察官负责决定采取哪些证据,以及如何取证。
等案子侦办完毕,又会由这名监察官负责指控。
正因为几乎负责了案子的整个流程,所以监察官对于任何案件的办理,都具有绝对的话语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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