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山旁边那一方小章,是入寺那一日主簿让她自己画了上去的——「验事房杂役·沈氏知微」。九个字,Y文,刻工粗,但属於她。
她蘸了印泥,盖在落款下。
签呈乾了一刻,她端着去交主簿。
主簿接了,从头看到尾。他看到「卷四第十九条」那一行,停了。他又看了一遍。
他抬眼,看了沈知微一眼。
「你这个对证,」主簿说,「走的是格目交叉。」
沈知微点头。
「寺里上次用这法子,」主簿说,「已是十年前。」
沈知微没应。她不知道该应什麽。
十年前。十年前是谁用的,那一案是什麽结局,主簿没说。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眼里那点意思,沈知微看见了——这条法子,不是她生造的,是寺里曾经有人这样走过,後来不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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