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是墙壁或是窗帘,眼中的一切尽被纯白sE包裹。
如果盯得时间变久了,有时就会患上雪盲般一时感到目眩。
除此以外,住在这里经常会闻到消毒水的味道,从走廊与隔壁的房间传来。
「呵......欠......」
打完起床迟来的哈欠后,我抹了抹眼泪,视线重新回到手中的日记上。
自从暑假搬到这所房间,这本有着红sE封面的日记便一直伴随着我。它是当初小学毕业后派发的毕业礼物,是只属于好孩子的奖励。
首先是它的封面,牛皮制成的封面虽然粗糙,却带有一种时间的厚重感。作为记录时间的日记,可谓再适合不过了。不仅如此,纸张的厚度也很扎实,不会轻易留下折角。每当手指擦过字迹时,指尖便会感受到一GU暖意。
这种仿佛用舌尖T1aN舐回忆的感觉,我很喜欢。
虽然说了许多有关日记的感触,但在最开始,我完全不是一名会写日记的人。
b起宅在家里更喜欢跑出去玩,自然沉不下心,面对一大堆文字就犯起迷糊,更别说去写日记了。但因为最近需要搬到疗养院里,不得不变化环境,我也终于下定决心迈出第一步。至今已经坚持快一个月的时间。
或许对别人来说轻而易举,但对容易失去兴趣的我而言,实在是一件很大的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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