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仵作没答这句。他只说:「你先把这一条,誊一份,压在你那一份反证签呈下面。」
沈知微应了。她从案边取了一张薄笺,把那六项一字不漏誊下来,折好,收进袖中。
两人回验事房。
沈知微提笔,写一份新的签呈。写的时候,她把Si者的辨身条目摆得清楚。胎记、旧刀疤、身高面型、家属报失踪的时间地点,共四条。四条俱合。
签呈末尾,她写:「扬州河畔浮屍,身分疑为扬州永兴县郑氏二房嫡长子郑文琰。证据四条:胎记、旧刀疤、身高面型、家属报失踪之时、地。」
写完,她没收笔。她在案边坐住,脑里摆起一个她从前没想过的问题。
郑文琰是扬州永兴县郑氏的嫡长子。郑氏家中有人在京里做官——这话她在沈宅听叔父闲谈时提过一耳。一个大族子弟,赴城南三十里访友未归,家属报了失踪,州县册上落了字——可这人怎麽会「漂在江畔,被误判为渔夫冻Si」?
家属报了失踪,州县为何没有大张旗鼓地查?
郑氏家中为何不认领遗T?
京里为何一点消息也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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